中華醫事科技大學-五專新生入學助學金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五專新生入學助學金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五專新生入學助學金


五專新生入學助學金

入學時可領取(依入學管道,各 5,000 元,僅第一學期發放)


策略聯盟學校助學金

資格:與本校締結策略聯盟之學校畢業生,與本校締結策略聯盟之學校畢業生,同班 2 人或同校 5 人,經由五專聯合免試入學選擇本校並獲錄取且完成註冊之新生。

金額:每人新台幣 5,000 元整,僅於第一學期發放。


優先免試入學助學金

資格:參加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本校並完成註冊者。

金額:每人新台幣 5,000 元整,僅於第一學期發放。


完全免試入學助學金

資格:參加五專完全免試入學錄取本校並完成註冊者。

金額:每人新台幣 5,000 元整,僅於第一學期發放。


離島地區應屆畢業生升學五專保送甄選入學助學金

資格:參加離島地區應屆畢業生升學五專保送甄選入學錄取本校並完成註冊者。

金額:每人新台幣 5,000 元整,僅於第一學期發放。


以上四項共同規定

申請方式:學生無須自行申請。每學期開學後由教務處註冊組彙整各項助學金名單,送入學服務處審查。

領取條件:須先完成註冊。如於學期中(開學後至學期結束前)休學、退學、轉學者,不得領取本助學金,已領取者應全數退回。



入學後可續領(成績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入學菁英學生學業優異獎助

資格:入學時領有本校「五專新生入學助學金」(即上列項目 1 至項目 4 之一)者,於在學期間每學期維持班級學業成績前五名(含第五名),並符合本校成績優良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各項規定。

金額:每學期發給獎助學金新台幣 5,000 元整,至畢業為止。

中斷規定:若任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班級前五名,其後續學期之獎助學金即永久失效。縱使下學期成績回復至前五名內,中斷之獎助學金仍不得回復。

申請方式:須於每學期公告期限內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屬系所或承辦單位提出申請。



其他可搭配之學習支持獎助

以下兩項屬「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專款,凡本校具正式學籍之日間部在學學生均可申請(外籍生不適用)。


學業輔導進步獎助

資格: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不及格、班級排名落後,或經各系所、學務處列為「預警學生」者,於當學期主動參與校內各項課業輔導、補救教學達

定時數,且當學期期中或期末成績較前次顯著進步。

金額:依當年度計畫核撥經費額度,由審查小組核定。


新生與轉學生適應輔導獎助

資格:當學年度入學之新生或轉學生,參與教務處、學務處或各系所辦理之「基礎學科銜接課程」或「學習策略工作坊」,並完成學習成效評估者。

金額:一次性學習津貼,按補助金額依比例分配核發。

以上兩項共同規定

申請方式:於每學期公告期限內填具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之「學習支持及輔導經費審查小組」每學期召開會議實質審查。

計畫期限:本計畫執行期間為 114 學年度起至 116 學年度止,期滿即停止適用。

經費限制: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停止受理該學期申請。


共同規定


擇一辦理

本助學金與校內其餘各類獎助學金僅能擇一領取,不得重複申請。


服務學習義務

領取助學金學生由學務處統一安排服務學習,每領 1,000 元須服務 1 小時,每學期上限 10 小時。未完成應服務時數者,下學期不予續發助學金。


停止發放之情形

經核定受獎之學生,若辦理休學、退學、轉學、開學三週內未完成繳費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停止發給助學金,且不得要求補發或續發未領之助學金餘額。


撥款方式

經審核通過之獎助學金,由學校逕行撥入學生個人帳戶。


依據規定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五專新生入學助學金實施辦法(113 年 2 月 19 日行政會議修訂)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精進校務經營計畫—學生學習支持及輔導」獎助學金實施辦法(115 年 3 月 16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五專就讀意願調查表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五專新生入學助學金實施辦法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精進校務經營計劃-學生學習支持及輔導」獎助學金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