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中生申請入學管道
學測成績優異助學金
資格:以高中生申請入學管道錄取本校日間部四技並已註冊之新生,學測級分達下列標準之一。
金額:依級分分五級,分四年八學期發給。
領取 40 萬元(每學期 5 萬元)
學測報考四科或五科者,任選四科合計 52 級分
學測報考三科者,三科合計 42 級分
學測報考二科者,二科合計 28 級分
領取 24 萬元(每學期 3 萬元)
學測報考四科或五科者,任選四科合計 48 級分
學測報考三科者,三科合計 39 級分
學測報考二科者,二科合計 27 級分
領取 16 萬元(每學期 2 萬元)
學測報考四科或五科者,任選四科合計 44 級分
學測報考三科者,三科合計 36 級分
學測報考二科者,二科合計 26 級分
領取 12 萬元(每學期 1.5 萬元)
學測報考四科或五科者,任選四科合計 40 級分
學測報考三科者,三科合計 33 級分
學測報考二科者,二科合計 25 級分
領取 8 萬元(每學期 1 萬元)
學測報考四科或五科者,任選四科合計 36 級分
學測報考三科者,三科合計 30 級分
學測報考二科者,二科合計 24 級分
註:上列學測級分為原始尚未加權之分數總和。
申請方式:須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學測成績正本。
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特殊選才甄選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甄管道
技優、特殊選才、繁星入學助學金
資格:以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特殊選才甄選入學或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甄錄取本校日間部四技並已註冊之新生。
金額:總額新台幣 8 萬元整,分四年八學期發給,每學期發給新台幣 1 萬元整。
申請方式:免申請,由註冊組造冊辦理。
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管道
新生註冊助學金
資格:經由甄選入學或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管道錄取,並於規定期限完成註冊繳費者。
金額:新台幣 5,000 元整,僅於第一學期發放。
申請方式:免申請,由註冊組造冊辦理。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優異助學金
資格:以甄選入學或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管道進入本校日間部四技,並於規定期限完成註冊繳費,且當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總分數達 580 分(含)以上者。
總分數計算方式:共同科目(國文、英文、數學)原始分數各加權 1 倍,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原始分數各加權 2 倍,核計為各科目實得分數後合計。
金額:均分四年八學期頒發。
580 分(含)以上:新台幣 4 萬元整
600 分(含)以上:新台幣 10 萬元整
650 分(含)以上:新台幣 30 萬元整
680 分(含)以上:新台幣 40 萬元整
申請方式:須於開學後三週內向入學服務處提出申請,並檢附統測成績證明文件正、影本(正本歸還學生)。逾期申請不予補發該學期助學金。
不限入學管道
普通高級中學畢業資格助學金
資格:新學年度錄取並取得普通高級中學畢業資格之入學新生。
金額:新台幣 5,000 元整。
續領條件:每學期學業成績維持學期平均 75 分(含)以上者,得續領次學期,直至畢業為止(不含延畢生);如有一學期未達標準,即中斷發放。
申請方式:免申請,由註冊組造冊辦理。
全國性大賽表現優異助學金
資格:已註冊之日間部四技任何管道入學新生,參加全國性大賽累計兩次獲得前三名者。資格認定標準比照入學當年度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簡章辦理。
金額:總額新台幣 8 萬元整,分四年八學期發給,每學期發給新台幣 1 萬元整。
續領條件:每學期須代表學校至少參加二場校外競賽,否則次學期停止發放。
申請方式:由系主任提出資格認定,經行政會議決議通過後核發。
高中職畢業總成績前三名助學金
資格:已註冊之日間部四技任何管道入學新生,就讀高中職畢業總成績排行前三名者。
金額:總額新台幣 2 萬元整,分八學期發給,每學期發給新台幣 2,500 元整。
申請方式:須填具申請表,並檢附高中職畢業總成績成績單。
日四技菁英人才助學金(放棄國立大學就讀)
資格:以高中申請入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或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管道其中之一錄取國立大學並放棄就讀,再錄取本校日間部四技者。
金額:以該國立大學學雜費收費標準與本校學雜費實際繳款金額之差額提供助學金。
申請方式:須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國立大學錄取證明文件。
不分學制均適用
機關或企業團體報考助學金
資格:同一政府主管機關(構)或民間企業團體,報考本校同一學制(學分班除外)達 10 人以上(含 10 人),並完成註冊入學者。
金額:一次性新生助學金,每人新台幣 2,000 元整。
申請方式:免申請,由註冊組造冊辦理。
新生與轉學生適應輔導獎助
資格:當學年度入學之新生或轉學生,參與教務處、學務處或各系所辦理之「基礎學科銜接課程」或「學習策略工作坊」,並完成學習成效評估者。
金額:一次性學習津貼,按補助金額依比例分配核發。
以上兩項共同規定
申請方式:於每學期公告期限內填具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之「學習支持及輔導經費審查小組」每學期召開會議實質審查。
計畫期限:本計畫執行期間為 114 學年度起至 116 學年度止,期滿即停止適用。
經費限制: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停止受理該學期申請。
共同規定(所有項目一體適用)
擇一辦理
符合本助學金資格者,若同時符合其他獎助金之申請資格,僅能擇一辦理,不得重複申請。
服務學習義務
領取助學金學生由學務處統一安排服務學習,每領 1,000 元須服務 1 小時,每學期上限 10 小時。未完成應服務時數者,下學期不予續發助學金。
停止發放之情形
經核定受獎之學生,若辦理休學、退學、轉學、開學三週內未完成繳費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停止發給助學金,且不得要求補發或續發未領之餘額。
休學後再辦理復學者,於當學期完成註冊手續經核定後,將續發其未領助學金。
領取項目 3 者,如於學期中休學、退學、轉學,不得領取本助學金,已領取者應全數退回。
發放方式
新生完成註冊入學後,由註冊組繕造名冊,提供入學服務處陳報校長核定後發放。
應繳交文件
需自行填表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送交入學服務處,申請表須經系主任簽名。
- 申請表。
- 申請項目 1 者:學測成績正本。
- 申請項目 4 者:統測成績正本。
- 申請項目 7 者:高中職畢業總成績成績單。
- 申請項目 8 者:國立大學錄取文件。
普通高中畢業生,以及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特殊選才甄選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甄之入學新生,不必填寫申請表。
依據規定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日間部四技新生入學助學金實施辦法(115 年 1 月 5 日行政會議修訂)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優秀四技新生甄選入學或聯合登記分發管道入學助學金辦法(114 年 10 月 13 日行政會議修訂)
政府主管機關(構)或民間企業團體報考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入學助學金實施辦法(113 年 3 月 4 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精進校務經營計劃-學生學習支持及輔導」獎助學金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