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115學年度招收名額
系名 | 繁星推甄 | |
群別 | 名額 | |
護理系 | 不分群 | 1 |
視光系 | 不分群 | 3 |
語言治療系 | 不分群 | 5 |
食品營養系 | 食品群 | 1 |
餐旅管理系 | 餐旅群 | 4 |
報名資格
凡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學校申請推薦,各校至多可推薦15名考生
- 各高級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所稱「高級職業學校」,係包括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及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學校。綜合高中之學生,截至高三上學期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 25 學分以上者,始得參加本推薦甄選入學招生。
- 在校學業成績(採計至高三上學期之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排名在所就讀科(組)或學程前 30% 以內。
- 全程均就讀同一學校。

